中国女留学生文文(25岁,化名)赴韩领取毕业证,2026年8月20日遇害于任课讲师郑昌圣住所,遗体被肢解抛至最远250公里外。9月4日,郑昌圣以5项罪名移送检方。韩国近30年未执行死刑,引渡法律障碍重重,家属追求死刑正义的诉求与现实之间横亘着制度性落差。
近30年
韩国自1997年12月30日起未执行任何死刑
5项

故意杀人、毁坏/遗弃/藏匿尸体、妨害公务
约250km
最远抛尸距离(庆山至京畿道军浦市)
2002年
《中韩引渡条约》正式生效(2000年签署)
案件进展
9月4日
郑昌圣以5项罪名移送检方
庆山警察署将其移送大邱地方检察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郑供认动机为"担心恋情曝光丢失教职",精神病态测试(PCL-R)得分低于25分界线。
9月2日
家属委托律师,正式提出引渡诉求
家属委托臧梵清律师团队代理跨境法律事务,向吉林市公安局提交属人管辖文书,并向中国驻釜山总领馆发出领事保护函。
9月1日
韩方公开嫌疑人身份信息
庆北警察厅官网公示郑昌圣姓名、年龄及正面照片,公示期30天至10月1日;抛尸监控画面同日曝光。
8月28日
指纹确认遗体身份
韩国国家科学调查研究院通过指纹比对正式确认遗体为文文;郑聘律师后临场拒绝精神测试,后于周末改口接受。
8月27日
大邱法院正式批捕,郑供认杀人
法院以"有潜逃风险"签发拘捕令;郑供认于8月20日凌晨在住所勒死文文,肢解后分散抛尸至庆山及京畿道多地。
8月25日
嫌犯落网,遗体于住所被发现
庆北警察厅在庆山市河阳邑逮捕郑昌圣;中国驻釜山总领馆要求韩方全面调查、依法严惩。
8月20日
文文于郑昌圣住所遇害
文文于凌晨6时入室后遭郑昌圣勒死,郑随后男扮女装前往东大邱站关闭其手机,次日谎称女友失踪报假警。
引渡为何几乎走不通
1
属地管辖优先
案发地、证据、嫌疑人均在韩国,韩方已启动追诉程序。依《中韩引渡条约》第四条,韩方"可以"拒绝移交正在本国追诉的被请求人。
2
"死刑不引渡"原则
韩国作为实质废死国,可要求中方承诺不对引渡者判处死刑,这与家属坚持死刑正义的诉求直接矛盾,构成原则性冲突。
3
条约措辞留有余地
条约第四条用词为"可以"拒绝而非"必须"拒绝。律师臧梵清指出这为继续与韩方沟通保留了法律空间,但实际突破难度极高。
中国女留学生赴韩领毕业证遇害, 代理律师: 韩国已有29年未执行过死刑, 努力争取将嫌疑人引渡回国
大河报
中国女留学生在韩遇害案律师: 韩国已经29年没有执行死刑, 正积极探讨推动将嫌疑人郑某引渡回国受审
泾渭新闻
韩国近30年未执行死刑:郑昌圣面临何种判决
法律条文与执行现实的鸿沟
韩国《刑法》第250条白纸黑字保留死刑,但自1997年12月30日金泳三政府处决23名死刑犯后,闸门再未开启。国际特赦组织已将韩国列为"实质上废除死刑国家",韩国宪法法院2010年、2021年、2025年三度裁定死刑合宪,但执行归零。
执行机制:死刑令为何始终无法签署
死刑执行需经总统批准,具体执行令须法务部长官签署。1998年金大中政府上台后历任法务部长官均拒绝签字,形成事实惯例。即便检方求处死刑,法院也更倾向判处无期徒刑。
概率极低
死刑
需引渡成功或韩国法院突破近30年执行空白,当前司法惯例下几乎不可能实际执行。
最可能
无期徒刑
预谋+分尸+跨区抛尸+虚假报案叠加情节,参照高宥贞案终审结果,法学专家判断大概率无期。
存在空间
25年以上有期
若法院援引无前科、认罪态度等从宽因素,自由裁量空间可能使结果低于无期但不低于25年。
量刑坐标:高宥贞案与本案的对照
对比维度
高宥贞案(2020)
郑昌圣案(2026)
预谋程度
提前网购安眠药、尖刀、漂白剂
供称争吵中临时起意(警方称难以完全确认)
分尸抛尸
肢解后海葬+仁川垃圾厂,化学销毁DNA
分散抛至5地,抛尸跨度约250公里
干扰侦查
伪造行踪痕迹
股票配资门户入口男扮女装报假警,制造被害人存活假象
终审判决
无期徒刑(2020年11月大法院)
待定(已移送检方)
高宥贞案是韩国司法实践中与本案情节重合度最高的参照判例:预谋杀人+肢解+跨区域抛尸+事后掩盖。韩国法院对本案量刑基准大概率锁定在25年以上有期至无期徒刑区间。
中国女生在韩遇害, 警方认定: 嫌犯郑昌盛与被害人"曾是恋人关系", 经检测非精神病态人格者, 作案动机为"担心关系曝光后丢掉工作"
楚天都市报
中国女留学生在韩遇害案最新进展: 嫌疑人精神病鉴定未通过, 已被移送检方;寻找剩余遗体的搜查工作仍将继续
闽南网
中国女留学生在韩遇害案最新进展, 嫌疑人精神病鉴定未通过, 已被移送检方
扬眼
同一罪行,两套法律框架的判决落差
维度
中国法律框架
韩国法律框架
适用条款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50条故意杀人罪
法定最高刑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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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但近30年零执行)
实际量刑上限
本案情节律师判断可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实质为无期徒刑,死刑不会被执行
无期后假释
一般无期服刑满13年可申请减刑
服刑满20年后可申请假释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国,依照我国法律,我有极大的信心他会被判处死刑。而在韩国,即便被判处死刑,事实上几乎不会被执行,最现实的结果可能就是无期徒刑。
律师臧梵清,接受极目新闻直播连线(2026年9月3日)
引渡走不通之后,还有哪些路径
路径一:待韩判决后依《刑法》第十条二次追诉
郑昌圣服满韩方判决后,中国司法机关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对其在境外实施的犯罪启动追诉。律师臧梵清称此路径有实际操作空间,但执行抓手有限。
路径二:《中韩移管被判刑人条约》申请回国服刑
中韩两国签有《移管被判刑人条约》,郑昌圣作为中国公民可在韩服刑一段时间后申请移管回国继续服刑。此路径历史上有成功案例,但移管后是否触发中国刑事再追诉,仍存法律争议。
路径三:属人管辖权(《刑法》第七条)的实操局限
中国对本国公民境外犯罪依法享有属人管辖权,法律依据充分,但在嫌疑人人身由韩国控制的前提下,缺乏直接执行抓手,主要作为与韩方外交谈判的法律基础。
早有预警:2023年举报后校方仅作口头警告
据韩国MBC电视台9月2日独家披露,郑昌圣自2023年起在大邱加图立大学任教第一年,即开始对中国女留学生实施不当接近。遭拒后向对方传话:"可以让你延期毕业,甚至让你无法毕业。"
2023年10月,包括被骚扰学生在内的多名中国女留学生就郑昌圣的相关行为向校方举报。校方当时仅作出口头警告,未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警方9月4日通报称,将继续调查郑昌圣在任教期间"威胁女学生,要求她们讨好他才能毕业"的相关指控,是否存在其他受害者。
女留学生在韩遇害, 嫌疑人还曾威胁另一中国女生"不和我交往就让你不能毕业"
观察者网军工频道
31岁中国籍男子郑昌圣杀害在韩女学生, 女方家属发声: 克服万难也要将凶手引渡回国审判
九派新闻
25岁中国女留学生在韩遭老师杀害最新进展: 家属将追索民事赔偿, 望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
九派新闻
各方立场
受害者家属
悲痛之下,我们正式委托臧梵清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全部跨境法律事务。克服万难也要将凶手引渡回国审判。
9月2日家属社交平台声明
代理律师 臧梵清
引渡回国难度极大,已完成引渡请求工作,正在等待韩方答复。条约中的用词是"可以"而非"必须"拒绝,需要继续与韩方沟通。
九派新闻/封面新闻,9月4日
中国驻釜山总领馆
要求韩方立即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严惩凶手;总领馆将全力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提供领事协助。
8月25日总领馆回应
韩国庆山警察署
认定两人存在恋爱关系,动机为"担心恋情曝光丢失教职"。精神病态测试(PCL-R)得分未达25分界线,嫌疑人不属于精神病态范畴。将继续搜寻尚未找到的遗体。
9月4日通报
案件折射的制度缝隙
师生权力不对等:郑昌圣以"影响毕业"要挟学生,2023年举报后校方口头警告了事,预警机制形同虚设。
跨国犯罪的量刑落差:同一犯罪事实,中国法律可适用死刑,韩国实质量刑上限为无期徒刑,制度差异导致"正义兑现方式打折"。
领事保护的能力边界:总领馆可提供协助、推动外交沟通,但在他国司法程序已启动后,无法直接干预审判或强制引渡。
《中韩引渡条约》实操困境:条约2002年生效,但属地管辖优先与废死国立场共同压缩了条约发挥作用的空间配资炒股交易软件,引渡成功案例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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